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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津县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须知
一、 受理申请机构
 本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。
二、 受理依据
(一)按照利津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,您可以通过“依申请公开”栏目向相关部门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。
(二)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
   1、应主动公开而没有公开的政府信息。
   2、除以下内容外的其它政府信息(包括有关申请者本人的政府信息)。
   3、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
     (1)本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、发展计划、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;
     (2)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;
     (3)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措施;
     (4)政府的机构设置、职能和设定依据;
     (5)政府行政审批项目;
     (6)当地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;
     (7)承诺办理的事项及其完成情况。
   4、财权方面的政府信息
     (1)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报告及其执行情况;
     (2)重要专项经费的分配使用情况,重要物资招标采购情况和重大基本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;
     (3)政府投资建设的社会公益事业情况。
   5、人事权方面的政府信息
     (1)政府领导成员的履历、分工和调整变化情况;
     (2)公务员录用、选拔任用、评选先进的条件、程序及结果;
     (3)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情况。
   6、其他政府信息
     (1)行政行为的依据;
     (2)行政行为的程序;
     (3)行政行为的时限;
     (4)救济途径和时限。
(三)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
   1、个人隐私;
   2、商业秘密;
   3、国家秘密;
   4、在审议、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;
   5、法律、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。
三、申请公开受理流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“依申请公开”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务信息公开,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,本栏目不予受理。
(二)县政府,县政府办公室普发性文件已在网站的“公文公报”栏目中公布,人事任免,重大项目,财政管理等方面的信息请在“政府信息公开”相关栏目中 查阅或通过站内的搜索引擎查找。
(三)请认真填写表格,根据利津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,可以向本县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 权的组织申请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。申请的方式包括网页申请、电话申请、电子邮件申请、书面申请等。